Basic human rights
高院裁定在囚人士有投票權
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表示,會仔細研究判詞,但今年九月的立法會選舉結果仍然有效。
(明報) 2008年12月8日
星期一 15:15
高等法院裁定,兩名在囚人士及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的司法覆核得直,正在服刑人士亦應享有投票權利。
兩名在囚人士及梁國雄提出的司法覆核指,服刑的人士不能登記為選民,在選舉中不能投票,是違反人權。
法院裁定,任何人的投票權利都不應被剝削,立法會選舉條例違反基本法,政府應有安排讓服刑人士投票。
梁國雄表示,勝訴是意料中事,如果政府不上訴,就應該修改法例,及在監獄內增設投票設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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